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贵安管办函〔2018〕119号
综保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开投、华芯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抓好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推进贵安新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分类治理、分步实施、疏堵结合”的原则,以提高贵安新区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严格按照《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条件,全面消除民办幼儿园的安全隐患,切实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推进贵安新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强配合,在确保整治工作到位的基础上,要妥善做好园幼儿的分流工作;做好家长及民办幼儿园办园者的思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 波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曾 健 社管局局长
成 员:吴大军 社管局副局长
陈润莲 政法群工部群众工作处处长
舒永胜 规建局副局长
黄红梅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洪明 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鄢 刚 环保局副局长
陆祖宏 卫计局副局长
邱 萍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文峰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罗兴才 安监局副局长
赵宏斌 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温仪宁 新闻中心副主任
宋叁富 党武镇工会副主席
赵田径 湖潮乡组织委员
文思北 马场镇组织委员
雷文凯 高峰镇副镇长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由吴大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社管局教育处工作人员担任。
三、整治对象
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
四、主要措施
由新区社管局牵头,规建局、行政审批局、交警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四乡镇配合,对新区民办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治,将民办幼儿园纳入规范化管理。
(一)摸底评估。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聘请评估专家会同规建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支队及四乡镇组成摸底评估工作组,对民办幼儿园逐一开展实地摸底检查,掌握每个民办幼儿园的场地园舍、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及保育保教等情况。
(二)分类整治。采取审批颁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备案管理一批、坚决取缔一批四种方式进行整治。
1.审批颁证一批。通过初评后,考核评分总得分超过80分(含8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的民办幼儿园,督促并指导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向行政审批局提出办证申请。
2.整改提升审批。评估幼儿园的总得分低于80分以下,6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形的民办幼儿园,予以三个月有效期的试营许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
3.备案管理一批。对整改后仍不达到办园标准,无安全隐患,确有幼儿就读需求且无法分流的,作为“幼儿看护点”实行备案管理,纳入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范围。
4.坚决取缔一批。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民办幼儿园一律取缔;评估幼儿园的总得分低于60分以下,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等情形,责令其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将坚决取缔关停。
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定,经劝阻和取缔仍坚持非法办园的,将依法强制取缔。
五、时间安排
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分为宣传发动、检查评估、整改整治、总结督查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开展全面宣传。
(二)第二阶段:检查评估阶段
由评估专家会同行政审批局、规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支队及四乡镇组成摸底评估工作组,对民办幼儿园逐一开展实地摸底检查,评估打分,汇总分类。
(三)第三阶段:整改整治阶段
根据第二阶段的检查结果,通过评估的幼儿园,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限期整改的幼儿园,在规定期限内抓紧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或者拒不整改、未取得合法手续仍坚持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取缔;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取缔。
(四)第四阶段:总结督查阶段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报,做好总结和宣传。按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注册民办幼儿园纳入正常的教育管理体系,促进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