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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55961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1-18 10:37: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1-18 10:37:00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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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商务局:

    根据《贵州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为载体,集节能减排、绿色供应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三大“绿色要素”为一体,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绿色流通工作的主要切入点,是引导绿色消费的重要抓手。各市(州)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到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盯2024年底全省新增绿色商场不少于3家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二、扎实推进,加强指导

    各市(州)商务局要进一步摸清绿色商场创建底数,建立大型商场企业名录(见附件1)。各市(州)商务局要对照《绿色商场》国家标准(GBT38849-2020)、商务部《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结合大型商场硬件软件环境、业务经营模式和管理服务水平,确定一批培育对象予以指导培育,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各市(州)商务局要指导企业编制《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按照绿色商场申报、审核、推荐程序,11月18日前报送至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单位,并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报商务部备案。

    三、多措并举,加强支持

    各市(州)商务局要统筹促消费资金,按照企业自愿原则,支持绿色商场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鼓励其举办以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展览展示、公益宣传和优惠促销等系列活动,提高绿色商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对2024年成功创建绿色商场的单位,有条件的市(州),可制定配套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四、总结成效,加强管理

    各市(州)商务局要加强绿色商场的后期管理,指导绿色商场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登录“绿色流通服务”系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指导绿色商场重点总结在改造节能设施设备、健全绿色管理制度、优化绿色服务体系、促进绿色低碳消费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近二年内,绿色商场创建单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各市(州)商务局要及时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原则,作出调整并报商务部备案。

    附件:1.大型商场企业名录

    2.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模版)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喻强、潘雪,联系电话:0851-88555565、0851-88665125)

    附件1:大型商场企业名录.docx

    附件2: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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