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0142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10 15:38:22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6-10 15:38:22

    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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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方案》,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邀标。欢迎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人

    (一)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二、采购内容

    中标方作为采购方(以下简称我局)的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一)法律咨询。就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按我局要求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我局的要求,对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合同行为和行政执法业务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我局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审查意见书。对我局起草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公平竞争审查。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五)举办法律讲座。结合我局特点,对我局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每年进行1次学法讲座。

    (六)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协肋开展案件调查取证。

    (七)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我局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我局委托和授权,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八)应我局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九)协助我局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法律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三、服务内容”(不含第7项)的服务费用为中标合同价格,按年支付;第7项服务费用以个案合同为准,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案审数,按年结算支付。

    四、报名资格

    (一)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中;

    (二)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好,5年内无不良记录和被行政处罚记录;

    (三)具有擅长民法、行政法的执业律师;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拟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需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11:00前,持营业执照、执业信誉承诺书等材料到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一科报名,并领取相关材料制作标书,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逾期停止报名。比选时自行携带投标资料参加竞争性磋商。

    报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百马大道中段16号贵安新区市民中心3楼A区333办公室);联系人:苏晓会;联系电话:15285161134。

    (二)投标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投标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如在后期报请贵安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过程中未能通过,将不能确定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

    (四)项目实施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比选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预算控制

    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总费用控制在2万元以内(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七、磋商方式

    依据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排名第一的单位定为拟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报贵安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否则顺延综合得分紧随其后的单位为拟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报贵安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直至产生确定的聘请单位。

    附件: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服务相关要求.docx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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