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葡萄季期间实施高峰葡萄计量承诺标签的通知(高办发〔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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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分局、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压实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高峰葡萄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交易行为,推进“诚信计量一条街”建设,创建安全、规范、公平、诚信的葡萄季交易氛围,经研究决定,本年度葡萄季启用诚信计量承诺标签,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食品安全、诚信计量承诺标签,作为消费者追溯食用农产品来源、品种、重量的依据之一,通过随箱张贴本追溯标签的方式,促使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高峰葡萄季打造出诚信交易的新名片,不断推动完善“诚信计量一条街”建设。

二、实施方式

(一)标签使用及发放的有关要求

1.标签内容

本食用农产品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标签,印制“品种名称”“销售者姓名(或摊位编号)”“销售时间”“净重或毛重”等待填写信息,标签右侧印制“本标签严禁涂改、撕毁”字样。

2.标签印制及发放

本标签首次拟印制本标签22500个,发放对象为高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规划编号管理的75个摊位。首批发放数量按照每摊位300个标签,由王家院村委会负责发放工作,经营户在领取标签时,签署《诚信计量承诺书》。

3.标签使用说明

(1)本标签应当由经营者按照标签信息位置,清晰、真实填写“品种名称”“销售者姓名(或摊位编号)”“销售时间”“□净重”“□毛重”等内容,并粘贴于葡萄包装箱外侧非封口位置,原则上需采取一箱一标签的方式。

(2)对于装箱前称重的食用农产品(葡萄),应勾选“□净重”,并填写该箱的实际装箱重量。

(3)对于装箱后称重的食用农产品(葡萄),应勾选“□毛重”,并填写该箱的实际装箱重量。销售装箱后称重的食用农产品(葡萄)的经营者应当明示或告知消费者包装箱的大概重量。严禁使用潮湿纸箱、夹杂水泥或其他配重物体的纸箱,严禁在纸箱内放置食用农产品(葡萄)以外的其他物体。

(4)标签严禁私自涂改,如填写错误,需在标签整个页面打“×”或书写“作废”字样,并正确填写新的标签粘贴于箱体其他部位。

(二)公平秤、宣传标语等设置

在葡萄季销售现场,共设置公平秤4台,根据规划的沿街销售摊位区域,按照街道头尾各1台,剩余2台公平秤在街道中段根据合理距离进行分开摆放。摆放公平秤位置同时摆放“公平秤”标识牌。

葡萄季销售现场张贴或悬挂“请要求经营者填写张贴诚信计量承诺标签”“诚信经营 公平交易”“计量投诉:(王家院民生监督员电话)、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内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等宣传标语。

(三)投诉调解及处置

1.投诉调解

针对本次葡萄季可能出现的投诉情况,采取分类分步处理的方式开展:

一是对计量类的现场投诉,由王家院村委会(或民生监督员)首站调解。王家院村委会(或民生监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居中依法调解,避免负面舆情的出现。

二是对上级部门转办的计量类投诉或负面舆情,由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峰分局负责处理。

2.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经营者的处置

对确认存在涉嫌消费欺诈、不公平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由高峰镇综合执法大队第一时间清退摊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标签草图

2、诚信计量承诺书

高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