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武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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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党武街道对制定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街道第37次主任办公会决定,废止《党武街道农村“治垃圾”工作实施方案》(党武街道〔2023〕无编号27号)《党武街道2024年秋冬蔬菜规模种植暨探索生态循环农业试点“以奖代补”激励措施》(党武街道通〔2024〕20号)。

党武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