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办公厅:
农工党贵阳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贵阳贵安环境保护融合共治的建议》(第51010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27号)要求,现提出答复如下:
一、统一贵阳贵安环境保护标准
近一年来,新区生态环境局配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多次座谈协商、征求意见,目前规划(第九稿)完成意见征求。《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两条路径”,统筹“三大空间”,实现“四个突破”,建设“五个示范”,打好“六大战役”,健全“七个机制”,实施“十大任务”,统一贵阳贵安环境保护标准,谋划未来贵阳贵安融合发展方向。
二、融合两地环境保护职责
2020年11月,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贵阳市、贵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委员会主任,成员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020年12月,印发《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规则》,明确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建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
2020年1月,新区生态环境局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就生态环境保护协同融合发展事宜进行座谈。进一步细化落实贵阳贵安协同融合发展会议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方面的联动合作,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联动机制。2020年8月,《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专家会议审查。《规划》共包括10个章节,对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区域环境现状以及环境改善目标进行具体分析。对共筑生态安全屏障、共治区域环境问题、共促绿色发展、共防生态环境风险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具有较强指导作用。2020年12月,联合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联合审批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实施方式等内容,厘清跨区域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为推进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做好基础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1个跨区域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贵阳贵安将进一步完善两地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切实守护贵阳贵安良好生态环境。
四、重拳出击共防联治环境安全风险
一是跨区域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为有效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及时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促进贵阳、贵安新区同城化建设,对新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松柏山水库及红枫湖等跨区域重点水源地沿岸污染源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新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多次联合进行摸排,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严格监管,依法严惩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为推进贵阳贵安两地管理深度融合,加强贵阳贵安环境污染管理联防联控机制,提高贵阳贵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协同指挥与处置能力,2020年10月中旬组织“贵阳贵安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演练采取现场实战加桌面推演的方式进行。通过企业、贵安新区、贵阳市联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及时消除污染危害。
五、加强贵安新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成立生态环境监测应急中心。获省委编办批复成立贵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测应急中心,解决划转后职能机构不健全问题。2020年9月公开招聘,9名招考人员即将到位,队伍更加稳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将获得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开局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建乡镇环委会。按照上级要求,市州级、县级组建环委会,作为统筹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新区实施扁平化管理,无县级架构,直接管理4个乡镇。为提升新区整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力量,统筹谋划好环保“一盘棋”,积极指导4个乡镇参照县级设立环委会,强化各乡镇生态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提升新区生态环保工作的组织力量。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