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工委的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授权,在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着力提升治理能力水平,通过服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信息化、民族、宗教、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管理、统计、医疗保障、林业、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或者:我部门(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112.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025.07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2023年贵安新区事务托管给花溪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资金等由花溪区保障,未从我街道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03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0.49万元,占84.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75.58万元,占15.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80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61万元,占50.04%;项目支出3900.62万元,占49.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298.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839.27万元,下降45.08%,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贵安新区事务托管给花溪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资金等由花溪区保障,未从我街道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8.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9%%。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4.99万元,增长0.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92.35万元,占21.98%;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万元,占1.20%;教育支出(类)130.77万元,占2.22%;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6.06万元,占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66.34万元,占11.33%;卫生健康支出(类)417.92万元,占7.11%;节能环保支出(类)104.11万元,占1.77%;城乡社区支出(类)1568.72万元,占26.69%;农林水支出(类)1236.24万元,占21.03%;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43.72万元,占0.74%;住房保障支出(类)186.02万元,占3.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79.31万元,占1.35%;其他支出(类)25.63万元,占0.44%;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78.65万元,支出决算为587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70.76万元,支出决算为7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3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56.06万元,支出决算为5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66.34万元,支出决算为66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17.93万元,支出决算为4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0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5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 1,23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43.72万元,支出决算为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79.32万元,支出决算为7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7.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20.77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等。
(二)公用经费486.8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12.78万元,本年支出312.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12.78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8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治垃圾”工作经费、松柏山面源污染整治项目(二期)外电接入款项、贵安新区党武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款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75.20%,主要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8万元,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8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84万元,增长下降8.51%。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98万元,支出决算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8.55%/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8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0.25万元,下降26.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4辆。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538.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师生落户政策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
执行数496.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项目自评得分为9.93分。从评价情况看达成预期指标。
2.水淹区电价补助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从评价情况看确保9个村的水淹区电价补助经费发放工作。
3.农村集体产权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4.03万元,完成预算的67.12%.项目自评得分为6.71分。从评价情况看达到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第三方公司档案工作进度慢,街道督促力度不够;二是上年结余产改工作经费上缴情况不清,导致预算工作经费存在缺口;三是预算工作经费前未开展村的征求意见。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并提交相应资料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3。
(三)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78万元。整体自评得分为9.2分。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度,党武街道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保障街道正常运转,保障了基本民生及街道职工基本利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绩效目标不完整。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中指标编制不够全面。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绩效管理工作中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3.业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轮岗换岗过于频繁,开展工作不够积极,导致项目执行率不理想。1.编制完善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益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
2.加强绩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增加培训课程。
3.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力求细致化、科学合理化。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