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马场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6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0月2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18892392180
一、马场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马场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至安康大道及上午小学周边,包含马场集镇,东至高端装备制造园(南区),西至西纵线,南至富康南路,总面积56.4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41.56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传导落实《贵安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功能定位为:电子信息制造集聚区、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区。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42.38平方公里,其中:开发边界内41.41平方公里,开发边界外0.97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33.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3.23万人,包含7.7万人大学生;农村人口0.74万人。
2.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两心、两轴、七组团”。两心:城市综合服务中心,承载城市及区域商业商务、研发创新、公共服务等多元复合功能;片区产业服务中心,载南部三大产业聚集区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两轴:城市协同发展轴,依托百马大道,向北与大科城、清镇市联动,引导城市功能与产业差异化发展,服务设施共享,实现城市协同发展;产业融合发展轴,依托产业大道推动马场产业新城与大学城“产学研”融合发展,引导产业集聚、人才流动,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带。七组团:城市综合服务组团,以高品质研发与商务办公、城市综合服务、交通枢纽、高端居住、生活服务功能为主导;文旅服务组团,以文化旅游、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为主导;数据中心组团分东、中、西三处,以数字产业和智慧社区为主导;电子信息智造组团,以电子信息智造为主导;高端装备智造组团,以高端装备智造为主导。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4140.91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607.6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92.9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29.91公顷、工业用地1495.08公顷,仓储用地43.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18.7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2.1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2.69公顷、留白用地38.14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形成“五横、六纵”的主干路网结构。“五横”包括安康大道、茶园大道、金普路-天府路、七星湖路、产业大道;“六纵”为西纵线、兴安大道、百马大道、数谷大道、东纵线、湖磊路。
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包括结构性和一般性)、次干路和支路4个等级。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38-70米,为东纵线和西纵线;结构性主干路红线宽度44-70米,为安康大道、茶园大道、产业大道、兴安大道、百马大道、数谷大道和湖磊路;一般性主干路红线宽度36-44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9-31米;支路红线宽度14-24米。
6.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贵安疾控中心、贵安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云谷医院、贵阳市老年养护院、公共体育场、国际网球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馆。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构建7个15分钟生活圈及3个5分钟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构建组团中心与邻里中心,形成1000m、500m多层级服务圈层。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郊野公园等。
公园绿地包括龙川溪综合公园、九阳公园、白岩坡公园及社区公园,共计85.78公顷。
防护绿地主要为道路防护绿地,面积88.63公顷。规划沿产业大道两侧各设置15-20米宽防护绿带。
规划范围内广场主要结合城市综合服务中心、深贵产业园及马场镇镇区布置,共布局5处,面积8.28公顷。
附属绿地的设置需满足《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10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其中位置调整范围为相邻地块;其他控制内容。
二、马场产业新城功能延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编制目的
本区域位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与马场产业新城之间,根据《贵安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城两组团”功能结构,本区域属于马场产业新城功能版块,但“三城两组团”控规批复范围未覆盖本区域,且“三城两组团”功能结构已定型,无法新增多余组团,为对规划范围内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规划将本区域作为马场产业新城的功能延展区(以下简称延展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延展区规划范围北至贵安大道及环城快铁,东至车田景区及东纵线,西至现状山体,南至喜家溪,总面积10.7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8.19平方公里。
(三)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传导落实《贵安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功能定位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商贸物流枢纽。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8.1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2700人,其中城镇人口2400万人,农村人口300万人。
3.功能分区
规划形成为“新能源制造、仓储物流” 两大功能分区。新能源制造片区:以宁德时代新能源制造产业为龙头,发展新能源上下游产业,构建新能源制造产业集群。物流仓储片区:以西南粮食城、湖潮货运站为核心,构建集物资、成品粮、油脂储备,应急加工、应急物资配送、冷链仓储配送和中央厨房、公路集散中心等功能一体的物流仓储区。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815.10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7.2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0.95公顷、工业用地344.05公顷,仓储用地161.5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9.6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1.4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07公顷、留白用地2.19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形成“两横、四纵”的骨架路网结构。“两横”为贵安大道、南沙路,“四纵”为百马大道、天权路、数谷大道、东纵线。
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包括结构性和一般性)、次干路和支路4个等级。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70-100米,为东纵线;结构性主干路红线宽度60-70米,为百马大道和数谷大道;一般性主干路红线宽度44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8-44米;支路红线宽度22-31米。
6.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范围内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依靠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与马场产业新城统筹解决。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范围内仅北侧现状有岐山安置点一处,及东北侧少量汪官村农村住户,其中岐山安置点规划人口约2400人,农村村民约300人。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由北侧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统筹配建。
7.绿地系统
根据《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郊野公园等。
公园绿地沿候昌溪和喜家溪布局,共计9.64公顷。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绿地、铁路防护绿地和电力廊道防护绿地,面积7.63公顷。规划沿环城快铁、沪昆铁路设置50米宽防护绿带,沿东纵线设置20米宽防护绿带,沿110kV架空线设置单侧不低于10-15米防护绿地。
规划范围内广场主要结合环城快铁湖潮站布置,共布局1处,面积0.79公顷。
附属绿地的设置需满足《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2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其中位置调整范围为相邻地块;其他控制内容。
附表1马场产业新城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 |
比例 | ||||
总建设用地 |
(平方公里) | |||||
其中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6.08 |
14.35%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 |
0.001 |
0.0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93 |
13.99%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 |
0.002 |
0.00%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2.30 |
5.43% | ||||
工业用地 |
15.15 |
35.75%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 |
0.2 |
0.47% | |||
仓储用地 |
0.44 |
1.04% | ||||
交通运输用地 |
9.94 |
23.45%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 |
0.75 |
1.77% | |||
公用设施用地 |
0.33 |
0.78%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 |
0.005 |
0.01%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83 |
4.32%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 |
0.008 |
0.02% | |||
留白用地 |
0.38 |
0.90% | ||||
小计 |
42.38 |
100.00% | ||||
乡村建设用地 |
乡村建设用地 |
0.75 |
— | |||
合计 |
43.13 |
— | ||||
其他建设用地 |
特殊用地 |
0.09 |
— | |||
采矿用地 |
0.05 |
— | ||||
其他土地 |
0.02 |
— | ||||
非建设用地 |
开发边界外(农林用地及水域) |
12.97 |
— | |||
开发边界内(陆地水域) |
0.15 |
— | ||||
小计 |
13.12 |
— | ||||
合计 |
56.41 |
— |
附表2 马场产业新城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 |
(公顷) | ||||
居住用地 |
7 |
607.62 |
14.67% | |
其中 |
商住混合用地 |
709 |
66.99 |
1.6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1 |
514.5 |
12.42%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709 |
6.28 |
0.15% | |
农村宅基地 |
703 |
19.85 |
0.48%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8 |
592.90 |
14.32% | |
其中 |
机关团体用地 |
801 |
7.75 |
0.19% |
体育用地 |
805 |
49.15 |
1.19% | |
教育用地 |
804 |
481.05 |
11.62% | |
科研用地 |
802 |
22.22 |
0.54% | |
医疗卫生用地 |
806 |
27.31 |
0.66% | |
社会福利用地 |
807 |
5.42 |
0.13%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9 |
229.91 |
5.55%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901 |
157.59 |
3.81% |
商务金融用地 |
902 |
72.32 |
1.75% | |
工业用地 |
1001 |
1495.08 |
36.11% | |
仓储用地 |
1101 |
43.72 |
1.06% | |
交通运输用地 |
12 |
918.74 |
22.19% |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1207 |
902.59 |
21.80%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8 |
16.15 |
0.39% |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32.11 |
0.78% | |
其中 |
供水用地 |
1301 |
0.77 |
0.02% |
供电用地 |
1303 |
13.33 |
0.32% | |
供热用地 |
1305 |
0.38 |
0.01% | |
通信用地 |
1306 |
0.58 |
0.01% | |
排水用地 |
1302 |
8.05 |
0.19% | |
环卫用地 |
1309 |
1.29 |
0.03% | |
消防用地 |
1310 |
6.14 |
0.15% | |
供水用地 |
1301 |
0.77 |
0.02% | |
供燃气用地 |
1304 |
0.8 |
0.02%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 |
182.69 |
4.41%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1401 |
85.78 |
2.07% |
防护绿地 |
1402 |
88.63 |
2.14% | |
广场用地 |
1403 |
8.28 |
0.20% | |
留白用地 |
16 |
38.14 |
0.92% | |
小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4140.91 |
100.00% |
附表3 马场产业新城功能延展区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 (公顷) | |||
总建设用地 |
893.14 | |||
其中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7.21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40.95 | |||
工业用地 |
344.05 | |||
仓储用地 |
161.55 | |||
交通运输用地 |
219.61 | |||
公用设施用地 |
21.47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8.07 | |||
留白用地 |
2.19 | |||
小计 |
815.10 | |||
乡村建设用地 |
乡村建设用地 |
47.62 | ||
合计 |
862.72 | |||
开发边界外城乡建设用地 |
0.96 | |||
其他建设用地 |
特殊用地 |
30.41 | ||
非建设用地 |
179.27 | |||
其中 |
开发边界外(农林用地及水域) |
175.66 | ||
开发边界内(陆地水域) |
3.61 | |||
合计 |
1073.36 |
附表4马场产业新城功能延展区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 |
居住用地 |
07 |
7.21 |
0.88 | |
其中 |
城镇住宅用地 |
0701 |
7.21 |
0.88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 |
40.95 |
5.02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0901 |
23.52 |
2.89 |
商务金融用地 |
0902 |
4.19 |
0.51 | |
娱乐康体用地 |
0903 |
13.24 |
1.62 | |
工业用地 |
1001 |
344.05 |
42.21 | |
仓储用地 |
1101 |
161.55 |
19.82 | |
交通运输用地 |
12 |
219.61 |
26.94 | |
其中 |
铁路用地 |
1201 |
0.05 |
0.01 |
公路用地 |
1202 |
180.66 |
22.16 | |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
1206 |
1.82 |
0.22 | |
城镇道路用地 |
1207 |
12.38 |
1.52 |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8 |
24.69 |
3.03 |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21.47 |
2.63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 |
18.07 |
2.22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1401 |
7.63 |
0.94 |
防护绿地 |
1402 |
9.64 |
1.18 | |
广场用地 |
1403 |
0.79 |
0.10 | |
留白用地 |
16 |
2.19 |
0.27 | |
小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815.10 |
100% |
附图1 马场产业新城区域位置图
附图2马场产业新城空间结构规划图
附图3 马场产业新城土地使用规划图
附图4 马场产业新城功能延展区区域位置图
附图5马场产业新城功能延展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附图6 马场产业新城功能延展区土地使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