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1本,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权利人:贵州省五建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编号:(黔)JZ安许证字[2017]800022(10)
公示日期为2020年10月27-2020年10月29,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0年10月29日前)致电0851-88900744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局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业务,重新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