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公告
(中润宝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权利人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1套,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权利人:中润宝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D452073653
发证机关: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致电0851-88900744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局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业务,重新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