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高峰镇人民政府法治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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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安新区高峰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遵循、总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四主四市”工作思路,工作主线,紧扣《贵阳贵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作用。

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今年我镇集中调整编制了2022年镇政府职能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并将清单及时报送新区审批,进行网上发布。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完善我镇“一站办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全镇事项实现一窗办理,部门事项实现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今年共计办理服务事项9555件,群众满意率98%。

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新区制定2022年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强化“贵人服务”品牌。今年,通过与省文投集团合作运营管理,理顺万亩樱花园日常管护机制,推进建设万国樱花文化及赏花体验园、生态美学自然森林研学营地、樱花全球文化体验中心、贵安新区(西部)游客集散中心四大体系,推动以樱花园为中心的四季旅游发展。依托栗木村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全力推进建设贵州栗木山地汽车公园,成功举办了“爽爽贵阳”2022首届山地英雄会汽车越野赛,带动麻线河沿线旅游。打造梅花主题旅游新景点。加快推进2300亩贵州梅园项目,力争2024年初前实现开园试营业,形成全镇旅游产业新景点。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依法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党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我镇连续5年聘请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建立了律师合法性审查、镇长办公会审议、镇党委会决议的重大决策机制。一年来,镇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政府、村居各类项目合同、法律文书72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另外,参与调解重大纠纷1件,参与信访案件协商5件。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社会安全稳定风险。高峰镇连续三年未发生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上访案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全国法治示范市创建,组织“三类”人员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线上线下学习测试300多人次,学习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有效提高了镇干部法律素养,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去解决矛盾,开展执法。

二是加快推进我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9)5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文件精神,草拟了《贵安新区高峰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争取上级下放执法权,破解“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难题,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机制。

三是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我镇执法大队依法配合各行业部门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2年法治宣传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农村“五治”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全镇、村居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29场次。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氛围日趋浓厚。

(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健全调解组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我镇8个村(社区)配备了1名专职调解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在积极调配中。积极推进示范司法所建设,配强司法力量,目前司法所外观规范已基本建设完成,司法所工作人员达3人。

二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各网格全面融入安全生产监管、城市运行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内容,发挥“网格吹哨、部门报到”的管理机制作用。加强“民转刑”隐患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共排查各种纠纷71件,化解71件,处理信访案件17件,办理12345转办案件654件。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镇未出现因化解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五)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新区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兴“三风”、纠“四风”、转作风。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定期召开镇人大代表会议,接受人大代表全程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面对面答复解决选民关心的问题与建议。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三是深入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六个大力整治”,执行好《高峰镇作风整肃负面清单十条》,全面整肃“庸、懒、散、软、浮、推”的作风问题,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统一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参与决策。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逐层逐级压实镇党委与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各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在各级党委政府部署下,全镇党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了提升,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机制和力度有待提升。仍然存在“重执法、轻普法,只服务、不普法”现象,没有很好将执法普法、服务普法融为一体,形成较好机制。

(三)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需完善。上级下放授权行政执法不够明确,综合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力量薄弱,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风险,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存在一定败诉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充分发挥“在线学法”平台作用,结合日常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水平。

(二)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原则,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权责不清、多头执法问题,破解“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难题。进一步优化司法部门在法治审查、执法督查、刑事执行、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监督力量,推动建立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三)紧抓本镇法治宣传教育。狠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采用灵活多样的普法方式,大力执法普法、服务普法,努力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