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安新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目标,因现阶段马场科技新城产业发展及建设时序发生变化,拟对马场科技新城片区内部分用地进行调整,以满足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发展需要。因有关地块性质及指标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保障顺利实施,我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相关规划进行研究论证,拟对马场科技新城国际物流片区ML-07-01、ML-08-01等地块相关规划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控规ML-07-0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和商务用地(B2),用地面积分别为4.58公顷、3.81公顷,总用地面积不变。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二)原控规ML-08-0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和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分别为2.20公顷、3.82公顷,总用地面积不变。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三)原控规ML-09-01、ML-09-02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I)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整合为一个地块,用地面积9.44公顷,总用地面积不变。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四)原控规ML-10-01地块部分用地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I)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5.87公顷;将原控规ML-10-02地块(消防用地U31)由ML-10-01西南侧调整至ML-10-01西北侧,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为0.54公顷。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五)取消原控规ML-12-01与ML-13-01地块间支路,将原控规ML-12-01、ML-13-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I)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整合为一个地块,用地面积15.67公顷。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六)结合在编《贵安生态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暨城市设计》对调整后地块编号进行优化。
现按程序将调整的地块规划在贵安新区直辖区内和贵安新区官方网站公告栏进行征询意见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28日)。
欢迎公众查阅相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住建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上述官网查询。附图见后,特此公告。
地址: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电话:0851-88913257
联系人:刘永芬
监督电话:0851-88903137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原控规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