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ZBAQ〔2017〕022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发〔2005〕28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124号)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施工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要求: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 人 | 资质类别 |
1 | 贵州华通达工程有限公司 | 田应飞 |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实名方式向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综保区分局反映。公示结束后企业凭受理通知单、单位公函(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综保区分局领取证书。
联系地址:贵州贵安新区黔中大道贵安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851-88905302
监督电话:0851-88902769
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