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围绕新区“一城一带”总体目标,打造新区净化、绿化、亮化、序化的城乡环境,不断提升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获得感。4月3日,该局依法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2019年3月7日,贵州省群升置业有限公司,在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科技路中段,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破坏路面。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对贵州省群升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1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8年5月28日,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在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孟路初中项目部,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污染思孟路路面。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对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8年8月27日,贵州浩淼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在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花燕路农贸市场内,向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倾倒污水等废弃物。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贵州浩淼兄弟商贸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8年10月26日,贵州聚富贵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孟路中段,向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倾倒污水等废弃物。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贵州聚富贵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4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1日,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建设中医学院附属医院10kv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及沟盖板维护项目,其项目施工单位贵州电之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栋青路施工过程中,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对市政设施造成损坏。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贵州电之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四川永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四川永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8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