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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出台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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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订出台,进一步规范新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定,经劝阻和取缔仍坚持非法办园的将依法强制取缔。

      《方案》明确,新区将由社管局牵头,规建局、行政审批局、交警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四乡镇配合,对新区民办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治,将民办幼儿园纳入规范化管理。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新区坚持“分类治理、分步实施、疏堵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严格按照《贵安新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消除民办幼儿园的安全隐患,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推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专项整治过程中,由社管局聘请评估专家会同规建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支队及四乡镇组成摸底评估工作组,对新区中心区民办幼儿园逐一开展实地摸底检查,掌握每个民办幼儿园的场地园舍、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及保育保教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新区将对摸底检查的民办幼儿园采取审批颁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备案管理一批、坚决取缔一批四种方式进行整治。

      对通过初评后,考核评分总得分超过80分(含8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的民办幼儿园,督促并指导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向行政审批局提出办证申请;对评估幼儿园的总得分低于80分,6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形的民办幼儿园,予以三个月有效期的试营许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无安全隐患,确有幼儿就读需求且无法分流的,作为“幼儿看护点”实行备案管理,纳入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民办幼儿园一律取缔;评估幼儿园的总得分低于60分以下,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等情形,责令其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将坚决取缔关停。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将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分为宣传发动、检查评估、整改整治、总结督查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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