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部门,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苏贵产业园区、张江〔贵安〕高科技产业园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马场产业新城、深贵产业园区)、贵安花溪大学城管委会、清镇职教城管委会,直管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贵安新区管委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新区办公室加强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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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要履行的程序 |
承办部门 |
拟决策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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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和调整贵阳贵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 |
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 |
2025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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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 |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2025年12月31日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