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
直管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的通知
贵安办函[2021]33号
新区各部门,贵安综合保税区,直管区各乡镇:
现将《贵安新区直管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贵安新区直管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贵安新区直管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新区空气质量,提高轻中度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轻中度污染天气危害,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大新区直管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按照降低应急门槛、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加强污染天气管控,切实减少污染天数产生、降低污染等级和污染程度,切实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区直管区内轻、中度污染天气以及新区直管区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贵安新区的轻中度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主,预防为主、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分工合作、依法监管,杜绝隐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成立贵安新区直管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指挥长,新区办公室分管联系副主任、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新区办公室(宣传信息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社会事务协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保区管委会、高端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局,作为新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机构。
(二)成员单位职责
新区办公室:负责在轻中度污染天气事件发生时做好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信息研判、会商以及发布和上报;负责落实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排污企业的监管指导;负责对轻中度污染天气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评估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污染情况,限制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施工工序的作业。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强化辖区内城区主干道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扬尘作业频次。开展渣土、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巡查,对超高冒装或未遮挡覆盖运输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直管区周边临时采矿点的执法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做好扬尘控制。
公安局:负责对高污染(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在主要道路进出口设置关卡严格执行高污染(冒黑烟)车辆限行。
社会事务协调局:负责协调贵阳市交委对运输车辆进行管控;负责协调贵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秸秆焚烧引导和管控。
综保区管委会、高端产业园管委会: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辖区内污染防治管控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防治工作,杜绝野外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秸秆、垃圾等散烧冒烟现象。
本方案未规定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指挥部的安排,按照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新区轻中度污染天气的相关工作。
三、预警分级
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分级标准为:
(一)黄色预警:100<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15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p>
(二)橙色预警:150<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及以上时。</p>
(三)红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
四、应急应对响应和解除
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的历史数据及技术单位提供的气象数据,认真分析和预测空气污染程度及影响的程度,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按照管控方案,结合预警信息明确的时间和等级要求启动预警,各责任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落实好管控措施。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减少散煤使用量;鼓励砖厂、木材加工厂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直管区及周边建筑工地施工方按规范对工地设置围挡和遮蔽裸露土层,全面硬化施工道路,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洗洒水,工地进出口按规范设置洗车平台、沉淀池及排水设施,清洗进出车辆轮胎、车身四周和底盘,保持进出口及道路的清洁,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辖区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加强渣土车运输车的全程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4)其他措施。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严禁焚烧树叶、垃圾等。
2.Ⅱ级响应措施
(1)工业污染管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应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辖区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其他措施。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严禁焚烧树叶、垃圾等。
3.Ⅰ级响应措施
启动《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措施。
(三)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接到贵安新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响应终止指令后,组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响应终止各项工作。
五、管控保障
(一)严格落实管控考核。管控措施启动后,相关责任单位务必落实到位,并组织巡查,落实情况每天下午3点前书面报指挥部。督查室会同指挥部,按照管委会管控要求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和提请问责。
(二)物资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大气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应对各种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
(四)制度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管控专项方案,明确具体响应措施及责任分工、污染管控措施、操作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