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2020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黔贵安管函【2020】28号
新区各部门,贵安综合保税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华芯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2020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总体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贵安新区2020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河(湖)长制的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长江、黄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要求,2020年“贵州生态日”举办以“巡河”为主要内容“1+10”系列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做好主体活动--“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确保活动举办安全、周全,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奋力冲刺90天、坚决打赢歼灭战”等实际情况,以《2020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总体方案》为具体工作指导,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水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河湖是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水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开展“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具体措施,是河长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的重要形式,对各地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爱河护河意识、形成河湖生态文明新风尚具有重要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通过开展巡河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健康的良好氛围,开创水美贵安、全民参与、共享共建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时间
贵安新区“新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巡河(为便于表述,本方案将河长、湖长统称为河长,巡河、巡湖统称为巡河),主要集中在2020年6月18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天开展的,可在前后一周左右完成。
三、活动地点
鉴于当前正值脱贫攻坚最后冲刺的关键时期,同时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精神,具体地点可以是新区领导担任新区级河长的河流,也可结合脱贫攻坚灵活选择贵安新区贫困村的河流段、湖库山塘,所巡河流既可为新区级河流,也可关注新区贫困村的河湖山塘,由有关新区级责任单位提出意见报对应新区级河长审定。
乡(镇)、村级河长巡河可结合实际参照进行。
四、活动主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践行“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号召,本次活动以“携手共建幸福河”为主题,聚焦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内在要求,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及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双十工程”治理情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四乱”清理整治、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情况等。
五、活动组织
(一)新区级河长巡河
1.参加人员
新区级河长,新区级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活动所在地乡(镇)、村级河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河段保洁员、志愿者和群众代表等。
2.巡河内容:
(1)实地巡查河湖整治情况。可根据选点情况,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双十工程”治理情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四乱”台账建立及清理整治、“一河一策”方案落实、非法采砂清理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农村河道环境整治、“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及磷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水源地保护及入河排污口整治、河流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小水电清理整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非法捕捞执法打击、下级河长使用河长助手app巡河情况等角度,选择2-3个着眼点开展巡查。
(2)召开现场办公会。听取河流所在地域关于河湖管护有关情况汇报;听取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保洁员或群众代表有关情况汇报;河流所跨地域之间管护协议;针对巡河发现问题及其他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工作要求。
(二)乡(镇)级、村级河长巡河
可参考新区级河长巡河方式,由综保区管委会、大学城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新区级责任单位、综保区管委会、大学城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巡河活动,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自觉投入到河长制工作中去。
(二)制定新区级河长巡河方案。各新区级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新区级巡河方案,经新区级河长审定后报金融办(原农水局)备案,并同时开展组织筹备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6月24日前,各新区级责任单位,综保区管委会、大学城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各级河长巡河方案、简报、图片、总结(巡河发现的问题及区级河长研究解决问题情况等),报送至金融办。此次巡河活动将作为有关单位年底目标考核内容。
(四)抓好后续督导检查。新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及各级责任单位,层层发动,积极履职,对巡河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并抓好后续督导检查。对此次工作中履职不力、对突出问题摸排不清的单位个人,严肃问责,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五)做好疫情防控。各级河长巡河活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开展,新区级河长巡河现场的交通组织、供电通讯、医疗卫生、安保维稳、场地布置等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有关新区级责任单位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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