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成立贵安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贵安管办函〔2018〕105号
综保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开投、华芯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62号)精神,管委会决定,贵安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贵安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贵安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贵安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邓 波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 刚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全绥 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葛永罡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辛 斌 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孙少杰 财政局副局长
陆永东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童星然 环境保护局局长助理
舒永胜 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张锡孟 农林水务局副局长
李武星 统计中心主任
何长江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陆永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代章。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和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相关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协调各部门抓好新区直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