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贵安委办函〔2018〕39号
综保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开投、华芯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安新区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关键之年的决定性胜利,省委、省政府决定,继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之后,全面发起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行动令》(黔党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18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
二、工作目标
除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外,其余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组组通”公路建设全面完工,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全面巩固和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好“三场硬仗”
1.产业扶贫硬仗。全年累计完成蔬菜和油菜种植4万亩(次),新种植及管护古茶树3000亩,畜禽出栏60万羽(只、头),食用菌种植1000万棒,中药材种植900亩,水果种植18000亩,葡萄改良3000亩,特色养殖950亩。(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农投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2.基础设施建设硬仗。一是建设“组组通”公路项目115条131.595公里,其中湖潮乡24条35.205公里,马场镇33条41.668公里,高峰镇37条33.816公里,党武镇21条20.906公里,于2018年12月底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二是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9人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启动实施1.2万人农村人口饮水提升项目,确保到2019年6月底前解决直管区各乡镇所有农村人口饮水提升问题。(牵头单位:公路管理局、农水局,责任单位:水务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3.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教育方面,全面落实贫困学生各类资助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受到教育精准帮扶,贫困户中的初中毕业学生100%进入高中阶段学习,贫困户中的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100%受到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不让每一位贫困户学生因学致贫,因学返贫。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37号),实现新区公办园(校)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医疗方面,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优化完善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政策以及“一站式”即时结报等便民惠民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继续开展大病分类施策、分类救治工作;继续实施常住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加强贫困人员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现场办理新农合报销即时结算全覆盖。住房方面,2018年11月底前,直管区各乡镇将符合条件应改未改的“四类重点对象”及一般户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组织对新区范围内农村房屋危险等级进行评定,并建立台账;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农村老旧房屋透风漏雨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社管局、卫计局、规建局,责任单位:公积金社保中心、农水局、直管区各乡镇)
(二)紧紧围绕“八要素”推进产业机构调整
1.以产业规划为引领,科学选择主导产业。以打造都市型农业为目标,聘请专业机构对新区农业布局进行产业规划,全力打造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全面巩固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效,直管区各乡镇要以调减附加值低农作物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对每个村农业产业发展进行规划,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和茶叶等多种高产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实现“一乡一品、一村一特”。(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2.以全员培训为目标,围绕产业发展培训农民。全面开展“万名农技专家下基层”活动,建立产业精准扶贫专家库,主要围绕农业实用科技、市场产销衔接、产品品牌打造等方面,定期邀请组织贵州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或科研机构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企业和农户经营生产。利用“云上农校”对种、养、加、销关键环节开展培训,确保每个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都得到培训。2018年底完成贫困户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3.以农技队伍为依托,确保技术服务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队伍力量,用好“土专家”、“田秀才”,农技人员定点服务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开展轮训,实现对每个扶贫产业、贫困村、合作社的技术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4.以资金整合为导向,确保资金筹措有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全面整合各方面涉农资金,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资金保障。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原则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用于发展产业,2018年安排的5000万乡村振兴资金60%用于发展产业。要严把资金使用关,有效整合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打捆”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建立扶贫项目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5.以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为抓手,推动产业组织方式革命。坚持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思路,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三权分置”模式(即: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共享),把大市场与小农户紧密联系起来。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吸引省(境)外优强企业到新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独资、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方式创办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配套的原料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升级和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6.以产销衔接为载体,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一是全面摸清新区经济农作物品类结构、生产规模、上市时段等具体情况,逐区域、逐品类对接市场、落实销路。重点推行直通直供直销,新区内学校、医院、机关、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要优先定向采购贫困村农产品。二是加大电子商务建设力度。到2018年底,完成电子商务基础普及性培训200人以上、增值性培训260人、农村经济人骨干培训100人以上;建成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1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6个;力争发展乡村网店100个以上;加快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着力解决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在2018年底实现贫困村电商网店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展销活动。组织新区农业龙头企业经营主体参加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和贵州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活动,开阔新区农业企业眼界,宣传新区农产品品牌,打通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农水局、经发局,责任单位:社管局、卫计局、大学城管委会、直管区各乡镇)
7.以深化农村改革为指引,构建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以“三变”改革为统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引导、企业主体运作、贫困户参与收益”的利益链接和产销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中的环节和份额,帮助贫困户稳定获得订单生产、劳动力务工、反租倒包、政策红利、资产扶贫、入股分红等收益,实现持续增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用于发展扶贫产业,以直接发展产业、量化入股、投入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式,覆盖所有贫困户。(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8.以夯实农村基层党建为基础,积极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广“塘约经验”,把基层党组织建在扶贫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上、建在生产小组上,探索开展“村社合一”,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动产业发展的能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成立联村党委或党总支,采取强村带弱村,邻村互抱团,党员示范户带贫困户“1+1”、“1+N”抱团发展等村抱团、户抱团模式,实现联村抱团发展。(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三)持续开展“五个专项治理”
1.持续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根据《贵安新区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建档立卡外的七类特定群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严格开展“七查”,实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出尽出,确保不漏评错评一户一人。(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2.持续开展贫困人口错退专项治理。根据《贵安新区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锁定2014年6月10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重点筛查农村危房户、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家庭、大病患者家庭等未实现“三保障”的疑似错退户,严格核查退出是否符合程序、标准,对每个程序不合规、未达标退出的错退户都要因户施策开展“回头帮”,不达脱贫标准不退出,坚决纠正数字脱贫、危房改造未改先退、教育医疗未保障退出、兜底人口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退出等错退情况。(牵头单位:农水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3.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专项治理。根据《贵安新区农村危房改造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继续全面深入排查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精准、超面积标准建设、改造质量不高、违规竣工验收等突出问题。同步排查修缮农村透风漏雨老旧房,全面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和透风漏雨问题,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不漏一户一人。(牵头单位:规建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4.持续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根据《贵安新区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群众利益至上原则,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落实治理措施,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重点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行为,解决财政扶贫资金闲置、挤占挪用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扶贫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5.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根据《贵安新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各相关部门、直管区各乡镇2018年8月底前开展自查自纠,由纪工委(监察分局)会同农水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牵头单位:纪工委,责任单位: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带头真抓实干。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新区领导包保定点联系村和干部职工包保联系贫困户制度。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直管区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脱贫攻坚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定期进村入户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每月到帮扶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2天;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到帮扶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少3天;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到辖区贫困村走访时间不少于1天,并为其解决实际问题(每村至少解决一个);干部职工走访包保贫困户每月不少于6天。配强配齐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调整,贫困村村第一书记在村开展工作每月不少于20天。(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二)凝聚各方合力,严格落实“四个聚焦”。一是扶贫资金向贫困村和未脱贫人口聚焦。中央和省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则上必须用于贫困村,各部门要积极向省级对口部门争取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的转移支付并优先用于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向贫困村聚焦。省和新区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优先在贫困村实施,提高贫困村的公路建设、安全饮用水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三是各部门及社会帮扶力量帮扶力量向贫困村聚焦。各部门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帮扶工作。要深入到每个贫困户家里去,根据“四看”要求,去弄清楚、搞明白老百姓缺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去帮扶,主动帮助帮扶村谋划实施扶贫项目,为帮扶村发展产业出谋划策,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驻村帮扶,帮助解决农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帮扶措施、帮扶工作体现精准的要求,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真正符合群众期盼。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村”和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聚焦社会各方资源助力脱贫攻坚。四是聚焦帮扶老年人、残疾人、重病和慢性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实行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两线合一”,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保障兜底服务。(牵头单位:社管局、农水局、卫计局,责任单位: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三)全面深化改革,抓好实用人才建设。针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现状,按照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各乡镇在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时要有针对性招考相关专业人员。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鼓励乡镇股室站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村领办、创办农业产业项目,或以技术参股农业生产经营及提供有偿技术服务。选好用好管好农村“能人”,大力支持“能人”返乡,为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振兴提供专业人才支撑。(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四)统筹各方资源,抓实分级分类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干部和农户培训,提高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能力,增强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致富能力。一是运用各级党校、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分层级分批次对扶贫干部、贫困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工作队、第一支书进行轮训,重点培训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切实增强干部“四个意识”和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二是整合培训资源,运用专业培训机构和“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分门别类进行感恩教育和种养殖技术、务工就业技能等全员培训,增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新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强化民生监督工作,定期会同政治部、农水局(扶贫办)、督查室等单位,加强对各乡镇、“1+10”牵头部门、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对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帮扶对象情况不清楚、政策措施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强占掠夺、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深入村寨、农户家中,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大力表彰激励,特别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提拔重用,确保夏秋攻势战而全胜。(牵头单位:纪工委,责任单位: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