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贵安管函〔2019〕18号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新区东纵线东侧B-53、B-54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
新区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新区东纵线东侧 B-53、B-54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贵安国土资呈〔2019〕56 号)收悉,经 2019 年第 6 次主任办公会及第 14 次党工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新区东纵线东侧 B-53、B-54 地块出让方案》。
二、批此文后,你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地块出让相关工作。同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制度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65 号)要求,由你局认真做好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工作。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