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土地
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的批复
黔贵安管函〔2018〕131号
贵安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局《关于批准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的请示》(黔贵安土储呈〔2018〕20号)收悉,经管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
二、接此批复后,请你中心尽快组织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并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完善土地储备相关手续。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