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贵安新区直管区村庄规划(2018-2035年)
的批复
黔贵安管函〔2018〕146号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准<贵安新区直管区村庄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黔贵安管规建呈〔2018〕2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安新区直管区村庄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年限分近远期实施,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5年。本次规划编制对象为除去纳入城市规划区的村落、处于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内需要逐步搬迁的村落,共涉及47个行政村(162个自然村寨),涵盖所有不属于撤并对象的30户以上村寨。
三、《规划》按照“好编、好懂、好用”的原则,对村域范围内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了科学合理安排,统筹各类设施
布局,明确了村庄布局布点及各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农房布置、风貌指引、设施建设等要求。通过编制本规划,完善了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建立了村庄建设有规可依、农民建房有章可循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编制规划的行政村要在规划的要求下进行建设活动,依法依规操作,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贵安新区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贵安新区规建局、农水局、统筹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解决《规划》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