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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加强环保督察机制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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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加强环保督察机制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贵安委办发〔2018〕68号


      综保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开投、华芯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安新区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指示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细化落实<贵州省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八条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6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根据贵州省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八条意见,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抓督察

      建立环保突出问题包干督察机制,贵安新区承担生态环保职责的部门每年3月底前梳理出生态环境较突出的问题,制定实施区级党政领导包干督察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环保局)

      二、实行环保履职年度报告制度

      各承担生态环保职责的部门要参照《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认真履职,每年11月底前向党工委、管委会专题报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综合保税区、大学城管委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11月底前向党工委、管委会专题报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履职报告同时抄报环保局备案。(牵头单位:环保局)

      三、构建环保问题群众举报处理常态化机制

      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热线的宣传力度,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上建立环境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建立公开、固定的环境保护督察举报电话、信箱、网址,发挥信访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牵头单位:环保局)

      四、贯彻落实环保督察机制

      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对环境质量下降,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及重点环保问题,开展专项督察。(牵头单位:环保局)

      五、深化环保大数据运用

      推进大数据与大生态建设的大融合,实施环保大数据精准化、全覆盖管理。完善新区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求监测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的及时性、精确性和有效性。在贵安新区环保局门户网站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公布生态环境质量、环保问题整改、污染治理、群众投诉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环保局)

      六、强化环保激励约束

      每年将省政府与贵安新区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任务分解,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设定生态环保考核专项指标以及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将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环保督察问题发现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治部、环保局)

      七、健全环保问责体系建设

      按照贵州省环保问责相关规定,将突出环保问题的包保工作、人民群众举报的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督察发现的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做法纳入问责范围并从严问责。对群众举报、监测、督察等方式发现的问题处置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查处、从严问责。(牵头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纪工委、政治部、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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