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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安新区直管区乡村建设规划 (2016-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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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贵安新区直管区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5年)的批复

    黔贵安管函〔2018〕92号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准〈贵安新区直管区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5年)〉的请示》(黔贵安管规建呈〔2018〕1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安新区直管区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年限分近远期实施,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为贵安新区直管区,面积491平方公里,重点为涉及84个行政村(363个自然村寨)、1个居委会的乡村地区。

      三、《规划》通过科学制定贵安新区乡村发展目标、规模、策略,通过进行村镇体系、农业发展、旅游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保护、乡村用地、重要设施建设、乡村风貌、农房建设、村寨整治等规划,形成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

      美、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型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支持和引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乡村可持续发展。直管区内的乡村地区应在遵循本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相应村庄规划,并在规划基础上进行建设活动,依法依规操作,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新区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新区规建局、农水局、统筹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解决《规划》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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