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贵安新区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贵安委办函〔2018〕36号
综保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开投、华芯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合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新区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新区党工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
划,推动规划计划落实。
(二)研究每年向党工委会汇报党内法规工作事宜,总结新
区党内法规年度工作。
(三)统筹协调综合性新区党工委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研究立改废释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四)根据省委办公厅工作要求,研究提出省发党内法规制
定的建议。
(五)推动已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和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提高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
(六)研究部署检查中央和省委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新区贯彻落实的情况。
(七)研究工作规划和计划执行调整等事项。
(八)研究其他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
二、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牵头,省工委、政治部、政法群工部、改革办、法治办、外事办等部门参加。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联席会议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召集, 也可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委托办公室其他负责同志召集。参加人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秘书二科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向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政策法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适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后送各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新区党内法规工作。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