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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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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区5楼,邮编:550032,电话:0851—889002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本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工作职责及领导调整情况,主动在贵安新区官网上更新单位职责、联系方式、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名称等信息,确保公开的相关资料齐全、准确。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在贵安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开《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贵安新区202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贵安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等信息,并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及更新等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错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平台,进一步规范内容发布,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

        切实强化“三审三校”工作机制落地执行,严格遵循对外信息发布“先审核、后发布”原则,针对重点稿件施行多重精细核校流程,全力保障所发布信息精准无误、行文规范严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在扎实推进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新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提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时效,确保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重点信息如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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