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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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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区5楼509室,邮编:550032,电话:0851-88510112)。

        一、总体情况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公开各项工作信息,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项工作不断规范,进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4年底,贵州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内容有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6项,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条,2024年新更2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信息公开申请办理61件(含上年度结转办理1件),已按规定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多种措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推进。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四)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要日常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城乡建设局网络安全工作方案》,成立了城乡建设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依托在局综合科,由局综合科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信息化工作部署,包括网站信息发布、新媒体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同时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0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6

    0

    0

    0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1

    0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4

    0

    6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营造良好的建筑行业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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