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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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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E区4楼,邮编:550032,电话:0851-889031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发布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176条。其中质量监测14条、污染排放10条、项目环评114条、辐射监管6条、违规处理16条、工作动态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公开事项。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在规定答复时限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一区一战一整改”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文件以及配套的政策解读材料,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公开信息主要依托“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发布,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栏目信息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以政策文件、重大项目建设、质量监测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为重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

        (五)监督保障

        确定了由分管领导负责、全局各科室协同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严格审核、先审后发制度,按季度自查局网站运行情况,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同时,明确1名同志为局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联络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仍需加强。为解决这些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达到主动、及时、准确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4年新梳理出1件往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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