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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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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A区3楼,邮编:550032,电话:0851-889097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我局职能职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依法公开程序,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一)主动公开

        依托贵安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2024年累计发布信息50余条,内容涵盖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权责清单、单位预决算、招标公告、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已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层层把关,经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字后上报新区办公室终审公布。

        (四)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贵安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相关栏目优化调整及内容更新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与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错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信息公开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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