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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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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公布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A区3楼,邮编:550000,电话:0851-8858129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新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大数据和科技创新领域重点工作,围绕企业及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一)主动公开

        依托贵安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2024年累计发布信息105条,内容涵盖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政策文件及动态要闻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凡是需在网站上公布的信息须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对重要文件要求及时公布。

        (四)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贵安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相关栏目优化调整及内容更新保证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程序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做好公开内容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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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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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平台的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范围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的优化调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质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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