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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安市监罚〔202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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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贵安新区华鑫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养生内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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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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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养生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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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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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贵安新区华鑫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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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
91520900MA6J94DD4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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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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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捌拾叁万捌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贰分(¥1838573.62元); 2.处以罚款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叁佰叁拾捌万捌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贰分(¥3388573.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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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安市监处罚〔2025〕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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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贵州玄极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计算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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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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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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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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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贵州玄极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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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
91520900MADT2BJE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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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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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警告; 2.处以罚款贰仟元(¥20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