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5534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23 11:11: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第九期) 成文日期: 2025-06-23 11:11:00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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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安市监处罚〔202524

    案件名称

    贵安新区大学城苏厨烧烤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安新区大学城苏厨烧烤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92520900MA6GXBC5XD

    居民身份证

    5***4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安市监处罚〔202525

    案件名称

    贵安新区博恒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伪造《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案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伪造《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

    处罚依据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安新区博恒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92520900MADJPW7T33

    居民身份证

    5***4

    处罚结果

    1.警告;

    2.处以罚款肆仟元整(¥40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安市监处罚〔202526

    案件名称

    袁贵来伪造《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案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伪造《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

    处罚依据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袁贵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居民身份证

    5***5

    处罚结果

    1.警告;

    2.处以罚款肆仟元整(¥40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安市监处罚〔202527

    案件名称

    贵安新区培轩生活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安新区培轩生活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92520900MAE00YFW2K

    居民身份证

    5***5

    处罚结果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蓝月亮TM”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6瓶;

    2.处以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安市监处罚〔202528

    案件名称

    贵安新区徐记酒行销售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民族风情·臻品”白酒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民族风情·臻品”白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安新区徐记酒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92520900MACRNMAC0X

    居民身份证

    5***2

    处罚结果

    没收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民族风情·臻品”白酒)50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安市监罚字〔202529

    案件名称

    贵安新区马场镇周记食杂店销售不合格肥料级磷酸氢钙产品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肥料级磷酸氢钙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安新区马场镇周记食杂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注册号

    92520900MA6EKGA823

    居民身份证

    5***0

    处罚结果

    1.没收不合格“肥料级磷酸氢钙”共计74袋;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肆拾伍元整(¥1245.00);

    3.处以货值金额50%的罚款柒仟贰佰元整(¥3600.00)。罚没款合计:肆仟捌佰肆拾伍元整(¥4845.00)。

    附件: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贵安新区大学城苏厨烧烤店).doc

    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安新区博恒餐饮店(个体工商户)).doc

    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袁贵来 ) .doc

    2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安新区徐记酒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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