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65013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2-06 14: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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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成文日期: 2024-12-06 14:32:24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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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安新区2024年第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安新区裕家百货店经营的老黄姜不符合食品标准的要求。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贵安新区裕家百货店经营的老黄姜进行抽检,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240815019。

    (二)不合格食品控制措施

    我局于2024年9月14日对贵安新区裕家百货店进行检查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召回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安新区裕家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黄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该不合格批次食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贵安市监不罚字〔2024〕27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排查,导致该店老黄姜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带入。

    二、贵安新区银沣优玛购购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正宗兴义饵块粑。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 (湖南 )有限公司对贵安新区银沣优玛购购物超市经营的“正宗兴义饵块粑”进行抽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FHN20240838303。

    (二)不合格食品控制措施

    我局于2024年9月24日对贵安新区银沣优玛购购物超市进行检查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已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召回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安新区银沣优玛购购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正宗兴义饵块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该不合格批次食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贵安市监不罚字〔2024〕25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排查,导致该批次“正宗兴义饵块粑”不合格原因是在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贵安新区快捌生鲜超市经营的瓜子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贵安新区快捌生鲜超市经营的瓜子酥(生产日期:2024年7月28日,标称生产者:贵州嘉群良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抽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FHN20240839573 。

    (二)不合格食品控制措施

    我局于2024年9月29日对贵安新区快捌生鲜超市进行检查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已销售,执法人员对该超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超市召回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瓜子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能说明进货来源,并提供该不合格批次食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贵安市监免处字〔2024〕26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排查,导致该批次瓜子酥不合格原因是原料在加工过程中贮存不当导致。

    四、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味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味瓜子进行抽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 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ZXSJ20243308。

    (二)不合格食品控制措施

    我局于2024年9月29日对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该不合格批次食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贵安市监当罚〔2024〕24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排查,导致该批次原味瓜子不合格原因是原料在加工过程中贮存不当导致。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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