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 » 扶持政策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0061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2-17 09:50:4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外资外贸服贸跨境电商发展支持 成文日期: 2022-02-17 09:50:43

    外资外贸服贸跨境电商发展支持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对引进注册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外贸、服务贸易、跨境电商企业予以支持。

    (一)外资、外贸发展支持

    1.落户支持。对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新设或增资固定资产投资的外资、外贸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给予落户支持。经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或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每1美元支持0.15元人民币;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年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每1美元支持0.3元人民币;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000万美元或年进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特大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每1美元支持0.5元人民币。

    2.贡献奖励。经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新设或增资固定资产投资100万美元或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外贸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在贵安新区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予3年的奖励;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年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外贸项目,在贵安新区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第1年至第3年按100%的比例、第4年至第5年按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高层次人才支持按贵阳贵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二)服务贸易发展支持

    1.技术进出口支持。以年度为基准,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在贵州省商务厅进行技术进出口备案,当年取得技术进出口实绩的服务贸易企业给予支持,支持期限3年。经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企业当年技术进出口收付汇额不低于10万美元的,以银行出具的收付汇凭证为依据,每1美元支持0.02元人民币,每年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支持。以年度为基准,对新引进服务贸易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给予支持,支持期限3年。经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离岸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10万美元的,每1美元支持0.04元人民币,每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三)跨境电商发展支持

    1.当年引进国内外知名、市场占有率高的跨境电商平台(第三方机构公布国内交易额行业排名前20或企业估值10亿美元以上)、综合供应链(商品品类3000个以上且品牌商授权10个以上)、第三方服务商企业(服务企业50家以上且累计融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述企业将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设立或迁移至贵安新区直管区,经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2.对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持续运营情况良好的独立站(申报企业需直接或间接持有申报独立站域名所有权主体不少于50%的股份),当年销售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按销售额5%进行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