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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8021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7-23 16:56:05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2024-07-23 16:56:05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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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0723-202407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8903022(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88903026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贵安市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550029

    项目名称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MM-13-01地块

    建设单位

    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D3机房楼、D4机房楼、Y3油机平台、Y4油机平台。根据《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B3地块项目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柴油储存区设置油罐,Y3、Y4油机平台室外各设3套地埋式油罐(每套2台,共12台),油罐全部采用丙类液体地埋油罐,单台容积50m³,总容量为600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车辆产生的尾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应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场区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沉淀池,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池或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开挖量为7.28m³,回填量116.18m³,外借土石方108.9m³,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期场地开挖方集中暂存于项目征地范围内,做好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填。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渣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加盖垃圾桶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包装材料,以及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空调系统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废水纳入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冷热泵、冷却塔、冷却水泵等机泵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且河新寨零星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一期建设的垃圾回收点(占地面积为72m²)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一期建设的F1废品库(1层,占地面积为159.25m²),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电路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²),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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