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贵安新区实验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维护服务项目开展公开比选活动,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贵安新区实验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
1、设备巡检与维护
考前对考场中的各类设备,如考场监控摄像头、听力广播系统设备、保密室、试卷分发室、指挥中心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软件系统、互相互通维护
检查考试相关巡查软件、互联互通系统,排除故障;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网络保障
维护考场的网络连接,确保网络畅通,避免出现网络中断或延迟等问题。
4、电力设施巡查
检查供电设备,保障考试期间电力的稳定供应,检查应急电源设备以防突发停电。
5、故障应急处理
在重大考试(高考、高考听力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到校驻点值班,对于突发的设备故障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确保考试不受影响。
6、培训与技术支持
为考场管理人员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培训,同时提供远程或现场的技术支持。
7、数据备份与恢复
协助考务老师对考试相关的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3)最高限价: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4)服务期:12个月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比选响应供应商报价即为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比选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所提交的比选资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比选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比选及比选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2:00前,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314办公室。
3、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30日,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333会议室。
五、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报价函(比选报价即为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格式自拟);
2、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非联合体投标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关的资质和业绩,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有关承诺
注: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参选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六、成交原则
在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七、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王盈
电 话:18311693662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