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1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作为我局对贵安新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12月运营成本开展审计的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选取1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作为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对贵安新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12月运营成本开展审计的服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运营成本审计。
服务范围:对贵安新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12月期间的运营成本费用进行审计;核定经营性缺口补助缺口费用;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论报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复核确认。
最高限价: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比选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按上述有关要求写明报价,比选响应报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包含不限于投标人报价中的报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要的函证等费用,以及合同所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3.比选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审计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所提交的比选资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比选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比选及比选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
五、时间安排
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7:00前,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327办公室。
3.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3日,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317会议室
六、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资格要求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特殊资格要求资料: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注: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装订成册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提交。参选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七、成交原则
在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在全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八、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刘飞
电 话:0851-8890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