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安新区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开展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安新区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1)负责提供演练方案及脚本;(2)负责对贵安新区参演单位做应急演练培训及现场编排技术指导服务;(3)完成演练现场录播及后期视频剪辑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电子版);(4)负责演练相关其它服务工作。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00000元。
(四)项目工期:30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比选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7时前,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生态环境局0815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24日上午10时;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0811会议室。
(四)评审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四、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1.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首页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承诺。
要求以上材料(不仅限于以上资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陈武
联系电话:0851-88903021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