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2022年贵安新区直管区环境状况公报》编制项目采购开展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贵安新区直管区环境状况公报》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投诉、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保行政处罚情况等。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30000元
(四)项目工期:20天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比选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4:30前,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生态环境局0823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7日14:30
地点: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0811会议室
四、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承诺。
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1.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细则见附件。
2.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比选单位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本次比选的最终中选单位。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甜甜
联系电话:0851-88903059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综合评分表
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细则 |
得分 |
价格因素分(60分) |
价格评议 |
70 |
依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报价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有效报价)×7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有效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价格因素分计0分。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提交相关报价合理性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技术因素分(15分) |
工作方案 |
15 |
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及工作内容完成等。较好得15分,好得10分,一般得5分,架构不够完善,缺乏科学性,内容欠缺较多不得分 |
|
业绩因素分(15) |
业绩证明 |
15 |
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1个得5分,最多得15分,其它不得分。未能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相关合同不完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
|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