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委会、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申请开展DKC04-01-05、DKC07-05-0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函》,为加快推进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北部片区教育、生活服务等公服设施配套工作,以及统筹优化产业生活空间布局,现对贵阳大数据科创城DKC04-01-05、DKC07-05-03等地块控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情况及调整内容
该项目位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北部、东部和南部,调整范围面积约754.5亩。主要涉及调整教育、商业、工业等用地的布局。
(1)拟将DKC04-01-05地块,用地面积约32.5亩,
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与DKC04-01-06地块中小学用地合并,总用地面积约89亩,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将原DKC04-01-05地块原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基础设施配套调整至DKC04-01-07地块,其余保持不变。
(2)拟将DKC07-05-03地块,用地面积约257.3亩和DKC07-05-09地块,用地面积约52.2亩,均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309.45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3)拟将DKC04-02-02地块,用地面积约18.68亩,由体育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4)拟将DKC06-07-04地块,用地面积73.16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调整后兼容体育建筑≤15000平方米。
最终调整方案以具体论证结果为准。(调整前后对比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程序
现按程序将调整的内容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15日)。
欢迎公众查阅相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新区城乡建设局及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委会、新区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若存在非法干预规划设计条件指标调整的不良行为,欢迎公众积极举报。
特此公示。
附件:
调整前后对比图.pdf
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5楼B区509室
电话:0851-88510149
联系科室:空间规划科
监督电话:0851-88510112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