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现阶段马场科技新城产业发展及建设时序发生变化,拟对马场科技新城片区内部分用地进行调整,以满足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发展需要。因有关地块性质及指标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保障顺利实施,我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相关规划进行研究论证,拟对马场科技新城片区ME-02-01、ME-02-02、MA-01-01、MA-01-02等地块相关规划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 ME-02-01 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商业用地(RB)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原 ME-02-02 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两块用地合并为 ME-02-01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16.97公顷,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二)原 MA-01-01 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RB)、原 MA-01-02 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以及原 MA-01-01、MA-01-02 地块西侧1.21公顷市政道路合并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为4.90公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由设计院规划论证后,按程序提交上会讨论研究。
(三)原 ME-02-02 地块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5.35 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 米),调整到原ME-01-01 地块中,调整后地块命名为 ME-01-01B,用地面积、容积率等指标保持不变。
现按程序将调整的地块规划在贵安新区辖区内和贵安新区官方网站公告栏进行征询意见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6日)。
欢迎公众查阅相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住建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上述官网查询。附图见后,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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