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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73114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1-04 17:25: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成文日期: 2020-11-04 17:25:00

    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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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方案公示

    一、前言

    按照省市重点发展部署,贵阳贵安融合发展规划对中高端产业发展要求,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撑中高端产业园区建设,形成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特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实施。按照《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和《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及规划指标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地点:贵安新区住建局官网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4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7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900615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高峰山大道,南抵人民大道,东以兴安大道为界,北至中八农场一带。规划范围总面积2.57平方公里。

    三、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高铁站西侧片区定位为:遵循贵安新区“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原则,按照循环经济、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以中高端制造业为主导,着力发展高端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智能化新材料区域制造中心。

    2、发展规模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55平方公里。

    3、土地使用控制

    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一类工业用地、供水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自然河流等。(各类用地指标见附表)

    4、综合交通系统

    按照现行控规路网规划,周边路网较为完善,规划范围周边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结构性主干路、一般主干路3个等级,快速路高峰山大道红线宽度60米,结构性主干路兴安大道红线宽度70米,结构性主干路人民大道红线宽度60米,主干路池竹路红线宽度44米。

    规划范围内以工业用地为主,为保障工业产业功能的合理布置,工业流线的合理组织,内部不划分城市道路,可根据工业发展需求,园区自行修建内部道路。

    5、公共服务体系

    生态新城公共服务核心包含了行政文化交往中心、商务金融中心、高端商业消费中心,集聚了商务商业、高端服务、文化交往、博览会展、生态游憩等功能,规划将充分利用生态新城优质服务设施为地块提供服务,推动生态新城贵安新区全域产城融合发展,强化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与生态新城公共服务核心、马场科技城中心区的联系。

    6、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中八水库、防护绿地及其周边的其他绿地,规划将保留中八水库的使用功能,并对水库、道路等周边的防护绿地宽度做出规划管控要求。

    7、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将贵安新区直管区高铁站西侧片区划分为1个规划管理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五线”;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

    弹性控制内容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

    附表: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代码

    用地类型

    本次规划的指标

    面积

    占城市建设

    (公顷)

    用地比例(%)

    1

    M

    工业用地

    209.5

    82.13%

    2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31

    2.47%

    3

    U

    公用设施用地

    9.86

    3.87%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9.86

    3.87%

    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9.55

    7.66%

    5

    H1

    H11

    城市建设用地

    255.08

    100.00%

    6

    E

    非建设用地

    2.39

    其中

    E1

    水域

    2.39

    总用地面积

    257.47

    附图1:区位分析图

    附图2: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3: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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