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简称:大学城管委会)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执行党工委的决定,制定和实施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编制管理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的授权,负责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展管理区域内的招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审批管理区域内的投资项目;负责管理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的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产业发展、统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大学城管理区域内的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推进校地融合式发展,做好校地合作、产学研一体、人科教融合、创新创业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接联系入驻高校,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业务工作;负责校地联动相关服务工作,促进校地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健全会商会议制度,为高校发展提供协调服务;完成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大学城管委会属于机关单位,级别为正处级。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不含兼职),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人才服务局、创新创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建设局)5个机构。大学城纪检机构内设机构纪检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下属单位为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大学城管委会为本级预算单位。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大学城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27人,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国企雇员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大学城管委会将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部署,围绕“ 四个高地”目标“练内功”,着力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狠抓“四个高地”建设目标。一是教育高地。支持院校发展、支持学科建设、支持学位增量。二是科创高地。推动科技研发、推动项目孵化、推动成果转化。三是人才高地。聚焦人才服务全链条、聚焦人口导入全过程。四是产业高地。着力一主一特产业、着力招商引资、着力营商环境。狠抓园区“五优”目标。一是优化园区体制。二是优化园区规划。三是优化园区建设。四是优化园区招商。五是优化园区服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656.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6.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4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656.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56.4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3.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3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9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因大学城管委会于2024年1月28日批复成立,2024年无年初部门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656.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6.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65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3.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3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9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656.42万元,因大学城管委会于2024年1月28日批复成立,2024年无年初部门预算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65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3万元,项目支出2049.12万元。因大学城管委会于2024年1月28日批复成立,2024年无年初部门预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607.3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76.46万元、公用经费30.84万元。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划分,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4万元。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因大学城管委会于2024年1月28日批复成立,2024年无年初部门预算资金。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部署,围绕“ 四个高地”目标“练内功”,着力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1.围绕“五优”目标,狠抓“四个高地”建设目标。
2.推动大学城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搭建高校、企业合作桥梁。
3.聚焦贵阳贵安重点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促进优质项目在大学城落地、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示范效应,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推一批具有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的项目落户大学城,逐步打造“科创”高地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14)
涉及重点项目2个,预算资金66.92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资金总额5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学城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隐患排查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上级安排的其他会议,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和执法力度。
2.产业高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资金总额10万元,主要用于全方位展示良好营商环境及优质服务企业举措,提高其在企业和社会大众中的影响力与美誉度,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30.84万元,其中:办公费22.08万元、印刷费3.8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福利费2.0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因大学城管委会于2024年1月28日批复成立,2024年无年初部门预算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45.1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主要是办公桌椅及办公设备,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0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资金总额5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学城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隐患排查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上级安排的其他会议,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和执法力度;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全方位展示良好营商环境及优质服务企业举措,提高其在企业和社会大众中的影响力与美誉度,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