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3253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2-21 1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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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2-21 12:02:59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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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工作、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级别为正县级,内设9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管科、公平交易与价格监督检查科。派出机构4个,具体为:湖潮分局、党武分局、马场分局、高峰分局。下属单位2个,具体为: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部门人员构成: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3人编制属于新区编制资源池)、机关工勤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行政人员44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9人(其中4人编制属于新区编制资源池)、离退休人员人2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是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群众、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能力。三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省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财税〔2017〕20号文进一步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黔质技监量函〔2017〕65号),开展计量惠民工作,保障计量器具的准确,营造诚信的市场计量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四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监督抽查重点工业产品,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五是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新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关于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的通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规范单位法制风险。六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七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及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有效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八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九是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提升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87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6.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876.5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876.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76.5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49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585.2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585.2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87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6.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7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49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876.5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85.2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876.51万元。基本支出2409.16万元,项目支出467.35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宏观管理40万元、行政运行2070.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78万元、

    经营主体管理2万元、市场秩序执法89.26万元、质量基础66.5万元、药品事务0.5万元、质量安全监管9.33万元、食品安全监管8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5万元、死亡抚恤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5.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09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万元、住房公积金131.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85.2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240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8.77万元,公用经费110.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72.47万元、奖金60.18万元、伙食补助费93.91万元、绩效工资409.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0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7万元、住房公积金134.14万元、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3.52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2.75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退休费42.8万元、生活补助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37.7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0.5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5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53万元,下降47.3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4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3辆。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27)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10.39 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3.52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2.75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3.2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721.5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808.56平方米,设备721台(其中车辆13辆),家具用具745件,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5年度暂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67.35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6个,一是安全生产检查技术委托经费,金额6.33万元,主要用于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协助检查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的技术性支撑,找准隐患,保障安全。二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经费,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群众、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经费,金额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四是标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经费,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行标准监督检查、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相关宣传,提升企业标准化和认证工作质效。五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金额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提高产品质量。六是计量惠民工作经费,金额3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量惠民工作,保障计量器具的准确,营造诚信的市场计量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七是质量强国建设管理培训经费,金额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培训贵安新区各单位、企业质量强国建设知识,增强人员质量工作意识。八是法治政府建设经费,金额6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并组织相关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九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宣传经费,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通过短信群发和印制宣传资料,使市场主体知晓相关政策。十是食品抽检经费,金额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十一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经费,金额为14.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十二是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审查经费,金额为10万元,主要用于在贵安新区开展政策措施第三方审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整体水平。十三是制式服装采购经费,金额为3.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统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制式服装配备的相关规定要求,为干部职工配备执法制式服装,提升执法形象。十四是执法打假投诉举报奖励经费,金额为6万元,主要用于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给予奖励。十五是知识产权经费,金额为4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十六是专案办案经费,金额为63.62万元,主要用于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5年贵安新区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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