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3157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2-21 1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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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2-21 10:45:15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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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实施新区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调控和监督;负责区域内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会计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直管区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做好中央驻黔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联系服务、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等工作;按权限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工作;按权限对直管区域内金融组织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授权,对有关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管理工作,拟定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监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绩效指标的监测及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贵安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职能

    贵安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贵安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新区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征管、检查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领发、保管、核销、检查等工作;配合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根据预算控制数、预算指标和分月用款计划,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信息,定期办理资金清算和对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贵安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贵安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副县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新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新区监管企业融资项目的筛选、收集和上报工作;提出新区监管的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议;做好新区监管企业融资投资及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金融数据统计、收集和分析研究;负责金融机构在新区投资和新区金融机构对外投资方面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新区金融高层次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金融政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收集研究国内外、省内外金融政策、最新行业发展动态及各类金融信息;负责做好新区金融风险的分析、预测、防控和评估等有关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正处级),直接管理2个事业单位(贵安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贵安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本单位下设4个科室(综合科、预算科、国资管理科、金融管理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贵安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贵安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核定财政机关编制11名,核定贵安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事业编制16名(管理人员12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核定贵安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管理人员1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所需经费由贵安新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紧盯财源建设,做大财政收入。一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管理。围绕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强化与税务等重点行业做大做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土地收入。二是全力向上争资。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四化”基金等政策投向,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深入梳理国企闲置土地和存量房源,强化项目谋划,最大限度争取新增专项债券。

    (二)紧盯预算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一是在预算评审上下功夫。强化预算评审,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二是在支出标准体系上下功夫。围绕新区重点支出领域,加快建立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三是在“花钱问效”上下功夫。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三)紧盯债务管理,守牢风险底线。一是全力保障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拟通过展期降息、借新还旧等方式竭尽全力应对。二是全力争取一揽子增量政策支持。进一步摸清存量隐债底数,梳理债务结构,全面深化存量隐性债务审核,建立“一债一廉政档案”。三是全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全面梳理每笔债务所形成的资产,掌握可盘活变现的资产资源以及纯公益性资产的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处置与变现方案。

    (四)紧盯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赋能。一是加强金融业指标调度,2025年力争全年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20%以上。二是强化政金企常态化对接,围绕新区优质项目,适时向银行机构推送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努力做好有关企业融资担保和信用增进,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的投放意愿,增强企业金融获得能力,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推新区产业和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普惠金融宣传活动,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等监管分级工作。同时,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做好全省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治,着力化解原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存量业务风险。

    (五)紧盯国资国企,增强国企发展活力。一是深化国企改革。聚焦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通过实施一改、二强、三分“123”改革举措,优化整合资产、资源、业务,推动新区国有企业专业化、市场化整合,不断明晰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二是全力提升监管水平。完善“一企一策”完善国企考核评价制度,围绕“五资”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延展缓续、发新还旧等方式,妥善应对到期银行贷款、公开市场债券等经营性债务本息。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87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76.4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876.4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876.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76.4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4.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5万元,农林水支出113.8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3.14万元,金融支出1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9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262.29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增加金融风险资金池资金。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262.29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增加金融风险资金池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87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76.4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87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4.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5万元,农林水支出113.8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3.14万元,金融支出1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9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876.4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62.29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增加金融风险资金池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87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89万元,项目支出2275.5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增加1262.29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增加金融风险资金池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60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2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2.49万元,奖金支出16.66万元,伙食补助费60.89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0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5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9.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3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1.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53.18万元,差旅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福利费支出4.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387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89万元,项目支出2275.52万元。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保障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切实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完善新区PPP项目库并更新数据,推动2024年新增PPP项目实施;扎实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暨普惠金融宣传活动及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重组;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规范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常态化监督工作;扎实有效抓实抓牢抓好机关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14)

    2025年本单位涉及的重点项目2个。一是第三方评审服务经费,金额27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部门编制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项目支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二是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经费,金额63.8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党武街道党武村摆贡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68.43万元,其中:办公费53.18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2025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与2024年同比,增加6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的资产合计2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1万元,非流动资产16.04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51.0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第三方评审服务经费,金额27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部门编制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项目支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二是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经费,金额63.8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党武街道党武村摆贡项目。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支出(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支出(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代理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上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表:2025年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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