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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39636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9-15 09:26:2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15 09:26:23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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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关于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4.0(试行)动态调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贵安新区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便民高效”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流程、办理效率,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审批

    由建设单位向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服窗口(地址: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大楼一层C区) 或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uizhou.gov.cn/)申请。

    二、受理范围

    在贵安新区范围内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

    三、受理材料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表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 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

    验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人防验收备案表(应建人防工程项目提供)

    5.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

    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供)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室内空气检测合格报告

    11.防雷装置检测合格报告

    12.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四、办理时限

    两个工作日

    五、《贵安新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贵安管住建发〔2021〕222 号)文件作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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