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农林水发〔2020〕88号
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对马场镇新寨村
生态养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马场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马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20年度辣椒种植、生态养牛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镇府呈〔2020〕21号)已收悉,结合农水局组织召开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发展资金)审查联席会议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要求,现对《马场镇新寨村生态养牛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
马场镇新寨村生态养牛项目建设地点为贵安新区马场镇新寨村,项目总投入93.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入为35万元,自筹资金58.5万元。共计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89户431人。
二、项目内容
(一)购买杂交西蒙塔尔、夏洛来等优质杂交肉牛50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二)建设集中养殖点1个,满足50头小规模集中养殖,配套圈舍栏位不少于50个700㎡,相应的管理房、饲草房不小于100㎡,场地硬化1300㎡及配备捆草机1台、铡草机1台、饲料机1台(自筹资金投入)。
三、建设期限
马场镇新寨村生态养牛项目要求在2020年2月-3月,申报项目,制定实施方案,规划地点,细化基地建设设计,组织整地,筹备建设等;4月-6月,项目批复后,按照方案及时落实地块和整地,邀标比选落实施工等建设工作,并结合项目进度情况,组织人员到周边市场及养殖场再次进行技术学习培训1-2期次,完善建设配套设施,及筹备饲养材料与物资,及时开展阶段性验收补助报账工作;7月-8月,加强调查和询价,结合市场及气候情况,及时购进肉牛,加强饲喂管理与动物疫情技术防控。开展阶段性验收与补助报账工作;2020年9月-2021年1月,加强饲养管理,积极调研销售市场,谋划出栏销售,同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度会,做好持续发展谋划和细化工作任务,项目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7〕220号)、《贵安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贵安扶领办发〔2017〕11号)、《关于更新和调整贵安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黔贵安管财采〔2017〕5号)和《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 贵州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安新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及相关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养殖后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养殖成效。要加大项目中期检查和跟踪评估力度,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要逐级验收,凡未按期完成任务或项目实施质量差的必须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加强管理,严禁违纪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对于擅自调项或失职造成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追究责任。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