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农林水发〔2020〕102号
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对马场镇新院村
二湾河机耕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马场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马场镇人民政府关于枫林村机耕道硬化项目、新院村二河湾组机耕道路硬化项目、四村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镇府呈〔2020〕54号)已收悉,结合农水局组织召开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发展资金)审查联席会议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要求,现对《马场镇新院村二河湾组机耕道路硬化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
马场镇新院村二河湾组机耕道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为贵安新区马场镇新院村,涉及财政扶贫资金43.08万元,项目可惠及新院村建档立卡78户341人贫困对象。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机耕道1条。总长1153m,宽3.5m,厚0.15m。碎石垫层厚度:0.1m,水泥标号:C25。
三、建设期限
马场镇新院村二河湾组机耕道路硬化项目计划要求在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帐。12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7〕220号)、《贵安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贵安扶领办发〔2017〕11号)、《关于更新和调整贵安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黔贵安管财采〔2017〕5号)和《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 贵州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安新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及相关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马场镇要加大项目中期检查和跟踪评估力度,建设任务完成后要逐级验收,凡未按期完成任务或项目实施质量差的必须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加强管理,严禁违纪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对于擅自调项或失职造成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追究责任。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