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5〕241号
贵安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恳请审批〈贵安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请示》(黔贵安管呈〔2015〕6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安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
二、你区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三、你区要将规划向社会公布,并将规划的图件、文字资料和规划数据库按要求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